公交车上的座位是否也可以由法而定?
2006-10-29 17:22:04

乘公交让座是一个城市文明的象征,是让座者个性修养和品德的体现。然而在生活中,我们仍能读出公交车让座之累?我们以为什么开始我们的话题。

我想说,为什么让座的总是我?

为什么让座的多是学生,特别是中小学生?

为什么有些人即便是看到有人需要座位,却装着视而不见,不是装瞌睡,就是看车窗外面?

为什么在没人让座时,全车人都会很冷漠,无人出语劝导?

日前有大学生乘坐公交车,手里拿着一根拐杖,打算送给出车祸住院的朋友,拿着拐杖的他貌似一名残疾人,但是他没想到满车的人见了他都无动于衷,最后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站起身来给他让座。该同学赶紧说:“我腿脚没事。”而后面的一名女孩抿嘴而笑,与她同行的女孩悄声说:“幸好我没站起来,要不亏大了。”

读来深感老奶奶的善良和伟大,深感个别年轻人年纪轻轻,却人心深不可测。

笔者在美国生活期间,尽管对美国社会了解最多也只能是管窥之见,但却有机会看到他们是怎样乘“灰狗”出行。排队上车是自然而成,先上车的人肯定是到车后部落座,下车时一定是从前排开始逐排站起下车,从没有看到过后排人一拥而起。大巴左侧靠司机后的前两排座位是专门设置的残疾人座位,上车人没有一个坐到这两排的,直到不同的站点上车人多,才有人落坐,在此之前,这两排座位一直空着。朋友称,如果有需要的人上车,这两排要首先让座。

生活中的细节行为,有时反映出一种心态,有时是一种习惯,有时是一股风行,折射出内心的大环境。关于公交让座,我们多是把公交作为流动的载体,呼唤文明乘车,提倡用道德的柔性手段在调节公众的行为。然而,有时道德的约束了又是何等的脆弱。

为此,笔者提出利用法律手段来调节公交座位的倡议。倡议国内所有的公交车都要设立残疾人或有特别需要的人(老、弱、病、孕、幼等)的专座区域,该区域座位用诸如红色、黄色或绿色等颜色加以区分和提示。正常人乘坐公交车,该区域不能作为首选,除非没有残疾人或有特别需要的人(老、弱、病、孕、幼等)乘用。如果有残疾人或有特别需要的人(老、弱、病、孕、幼等)乘用,该区域的原正常乘坐者必须让出座位。否者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,而且或会面临相关法律的处置(比如:罚款、当面批评教育、学习公民守则、通知家庭或所在单位等)。

这样上升到法律层面上,公众的行为就不是可有可无了,而是在法律的调节下的强制执行,以此来改变寻常的认知和行为习惯。读者朋友或许有不同观点,但窃以为,一定要把在公交车上让座位,由法而定。正如保护长城一样,利用法律手段限制在长城上刻字的不良行为,其效果才能显现出来。

引导和培养富有道德的公众行为和习惯,法律和道德的综合作用发挥才是捷径。


文章评论
[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]
2006-11-06 19:24:33
谢谢楼上的.我在中华网回复困难,经常不成功,费了不少时间和感情.另一个博客: http//do
ngfeng.blog.sznews.com香雪的诗写的不错,我有回复.支持
2006-11-03 12:25:43
看到老年人不自觉的站起来,习惯成自然.
2006-10-31 19:55:30
公德行动从自己做起,从身边做起.东方,你深圳的博客我进不去了.只好又来这儿了.
2006-10-30 11:55:07
对于人类的终极关怀,是一个文化人所该有基本素养。可惜太多的高学历者拥有的只有学历
。 若人人如东方风来所想,则中华民族幸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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